关于遴选学科负责人的通知

日期:2017年09月05日 11:36来源: 作者: 关注: 次

各相关学院:

为了推进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,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,请各相关学院为已招生的各二级学科分别遴选学科负责人1名,并报www.b16.com备案。

一、基本条件:

1、学风端正,治学严谨,学术水平较高;

2、本学科研究生导师,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。

二、主要职责:

1、协助学院领导完成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建设规划等工作。

2、协助学院领导完成本学科研究生招生、培养等环节工作。

各相关学院请于9月6日17:00前将《关于学科负责人遴选的说明》(见附件)纸质版送至www.b16.com(大学会馆107室),纸质版需经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。

附件:关于学科负责人遴选的说明

 

www.b16.com

2017年9月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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